法制網儋州(海南)11月13日電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劉歡 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成功協調化解一宗標的額8621575元的重大行政案件,既服務保障了海南西部經濟發展,又依法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1996年,洋浦某交通公司與洋浦交通運輸局簽訂協議並以自行投資的方式獲取汽車運輸經營權。1997年,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同意設立洋浦汽車站,並由該交通公司負責經營。2008年,洋浦經濟發展局根據洋浦保稅港區的規劃建設,決定終止與洋浦某交通公司的協議,並要求其拆除汽車站的所有建築。該公司不服,先後多次到省政府、國家信訪局等機構上訪或主張權利。海南省政府也多次組織雙方協商,但一直未達成一致意見。隨後,該公司於2013年12月向海南二中院提起行政訴訟。
  記者瞭解到,因該案涉及洋浦發展大局,也經過了海南省政府多次協商,海南二中院對該案予以高度重視,多次組織法官到洋浦實地瞭解情況。在協調化解過程中,海南二中院充分考慮洋浦某交通公司的資金投入及其為洋浦發展所作出的貢獻,結合洋浦建設發展實際需要,向雙方當事人釐清法律關係,明確法律責任。最終在多方努力下,洋浦管委會同意向洋浦某交通公司補償3981304.63元,解決安排該公司人員住房問題,扶持該公司員工就業,促進訴訟雙方達成和解。  (原標題:海南:政府補償四百萬 標的額近千萬“民告官”案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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