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紀檢部門在通報官員違紀違法案時,“通姦”成了一個高頻詞。近日,中紀委網站首次通報女性官員的通姦問題。昨日,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在定期新聞發佈會上透露,廣州也曾查辦發現有女官員存在通姦問題,對於這類道德問題,一般是處理後在一定範圍內通報,以保護其家庭等。(12月23日《新快報》)
  按照國人的傳統習俗,女人應該格守婦道,如果在作風上出了問題,不說千人指萬人罵,至少在公眾面前難以抬起頭來,實際上這也對女官員的行為構成了一種道德約束。
  廣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表示:不對女官員通姦問題在更大的範圍內通報,主要是“為了幫助她們改正錯誤、治病救人,避免對其家庭、子女造成更大的影響。”其說法令人費解。
  “通姦”一詞確實很扎眼,尤其對女官員家庭來講,猶如一顆炸彈,但不能因為其威力大就對女官員網開一面。不論是在法律還是黨紀面前,沒有特殊的官員和黨員,既然如此,在通報時就應該一把尺子量到底。問題是,中紀委在女官員通報中都提及了“通姦”問題,為什麼廣州市紀委在通報中還前怕老虎後怕狼?從最近中紀委的通報看,無論是男官員還是女官員,只要涉及“通姦”問題,在通報中都毫不留情。事實證明,這一做法已經對問題官員產生了強大的威懾力。
  通報女官員的通姦問題不能搞變通。即使像廣州市紀委發言人說的,不在更大範圍內通報是為了“治病救人”,也難以讓人信服。因為對問題的袒護容易養癰成患,只有用猛藥,才能使通姦女官員清醒,進而達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梅河清表示,紀檢部門只是按照紀律處分的有關規定,在一定範圍做了通報,沒有更大範圍公開。人們想知道的是,廣州紀檢部門究竟依據的是紀律處分的哪條規定?其公開的範圍是如何劃定的?這就形成一個悖論,廣州市的紀檢部門沒有在更大的範圍內公開依據的紀律處分規定,難道說中紀委在更大的範圍內公開又是違反了紀律處分規定?
  既然女官員做得,為什麼紀委的通報就說不得。從法律上講女官員也不是未成年人,所犯錯誤也不在不法律要保護的範圍內。由於我們過去對此類問題的處理太仁慈,所以,才會有更多的女官員犯通姦問題。對女官員通姦問題通報天塌不下來,只會使更多的女官員潔身自好。也讓人們知道女官員所犯的真實錯誤是什麼。如果總是藏著掖著,恐怕公眾也不會服氣。
  文/郭雙年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女官員“通姦”不通報依據的是哪條“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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